今天是 2008年7月6日  星期日   顯示器最佳分辨率1024X768 今日天氣 加入最愛 設為首頁

大公報PDF
讀者推薦
廣告業務
   
當前位置:港澳>港澳新聞>正文   向友推薦 關閉窗口打印頁 評論
推薦您使用Newspop新聞快遞觀看報紙版PDF
 
伍家謙父妨礙司法判囚
2007-4-18

【大公報訊】無線電視體育新聞主播伍家謙之父伍庭石,涉嫌在○二年至○四年間偷取九名客戶、總值約五十三萬元股票後,再串謀女律師要求一名事主黎安琪向證監會撤銷投訴,以圖掩飾罪行。伍庭石已認罪並轉做控方證人,律師亦在早前被裁定罪成,昨日分別被判入獄十四及十二個月。

轉助控方頂證律師

案發時任職股票經紀的被告伍庭石(五十七歲),早前已承認九項盜竊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協助伍庭石的事務律師夏邦蓮(四十一歲)亦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祈士偉指出,首被告在證監會調查時使用不公正的方法阻止,案情嚴重,但鑒於他認罪、轉而協助控方頂證次被告的因素,刑期可獲扣減,因此判他入獄十四個月。此外,被告亦償還偷取的股票,現已償還大部分的款項。

對於次被告的代表律師以夏須要照顧早產、患有發育遲緩病症的三歲半兒子為理由,要求判處緩刑,法官表示體諒被告的處境,法庭也要考慮人道理由,但認為她並非特殊的情況,所以否決判處緩刑。法官又指她在案中擔任重要的角色,但相信只是一時行差踏錯,非為金錢利益,同時讚賞曾在政府任核數主任的夏憑個人努力取得成就,終判她入獄十二個月。

  觀看報紙版PDF
相關新聞

即時新聞 更多>>

大公網簡介|| ||操作指南
大公報總機:(852)2575 7181 大公網香港: (852)2573 9795
大公網深圳 市場部:(86755)2664 8947   編輯部:(86755)2664 0442   技術部:(86755)2642 6041
向報社投稿, 請Email:   向大公網投稿, 請Email:
大公網版權©所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中國大公網絡有限責任公司
建議使用800X600 IE4.0以上,Netscape 6.0以上版本的瀏覽器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