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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奧組委就聖火入台發表談話
2007-4-27

【大公網訊】北京奧組委四月二十七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新聞發言人蔣效愚就奧運火炬入台傳遞問題發表談話﹕

據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七日電,蔣效愚說,北京奧組委公佈的北京二00八年第二十九屆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計劃路線是經國際奧委會批准的。這條路線的制定嚴格遵照了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委會的相關規則。

北京奧組委從媒體報道中瞭解到台灣當局和中國台北奧委會對二00八年奧運火炬計劃傳遞路線不能接受這一態度和相關言論,我們對此表示驚訝。

二00六年十一月,北京奧組委向包括中國台北奧委會在內的所有擬傳遞城市所在國家和地區奧委會發出參加火炬接力的邀請。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國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請。回函說﹕「我謹代表中國台北奧會確認本會願意參與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並期待未來與貴會緊密的合作,在奧林匹克精神與原則下,共同完成奧運聖火傳遞之神聖使命。」

今年二月,蔡辰威主席一行四人在北京與北京奧組委進行會談,達成四點共識。即﹕「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二00八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台灣傳遞是在中國台北奧委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中國台北奧委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國台北奧委會轄區內順利進行。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國台北奧委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國台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國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致函北京奧組委,確認二00八年奧運聖火來台路線,即﹕奧運聖火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由胡志明市飛抵台北市,五月一日台北市傳遞活動結束後前往香港。蔡辰威主席親筆簽署了致北京奧組委的確認函。函稱﹕「在此謹代表中國台北奧會向貴會確認是項會談共識及二00八年北京奧運聖火來台路線(如所附北京二00八年奧運會火炬接力簡報資料第三頁所示),並相信在貴我雙方進一步的規劃協商下,聖火傳遞必能順利圓滿在台灣舉行,留下完美的紀錄」。

四月十二日,北京奧組委約請中國台北奧委會蔡辰威主席來京參加四月二十六日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路線發佈儀式。四月十四日,中國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致函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劉敬民,函稱﹕「四月十二日華函敬悉,本會對於台北市能成為二00八年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城市之一,讓台灣同胞有機會共享奧運聖火的熱情與喜悅,深感榮幸與鼓舞,此乃貴我雙方共同努力的成果,特別值得期待與珍惜。本人要對吾兄及貴會同仁對促成本次活動所做的努力與貢獻,再次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意。惟因是項期間本人另有其他重要既定行程,不克前往觀禮,至感歉意,盼能另擇他日前往北京與先生共同慶祝此一令人振奮的歷史時刻,謹特函申賀,並預祝活動圓滿成功。」

隨後,國際奧委會批准了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計劃路線。

四月二十日,中國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奧組委,函稱﹕「目前諸多事務之發展非我體育領域所能掌握。」「奧運聖火由第三國傳遞至台北後再傳至香港的過程中,將會被矮化為從‘中國台北’傳至‘中國香港’,我方主管機關因此要求聖火傳遞至台北,必須由第三國進出」。這一電函對以前雙方達成的協議單方予以否定。

北京奧組委本著滿足台灣同胞傳遞聖火的願望,於四月二十五日再次致函中國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指出﹕「目前火炬接力路線發佈在即,貴方來函提及主管機關的要求違反了雙方已達成的共識和貴方已書面確認的路線,對此我們不能理解」。「奧運聖火前往台灣是一件有益於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有益台灣同胞的功在千秋的大事,還望中國台北奧委會能以台灣同胞利益為重、以奧林匹克運動的大局為重,不受政治或人為因素干擾,多做工作,繼續執行雙方達成的共識和確認的傳遞路線。」

北京奧組委認為,中國台北奧委會和其主管機關目前的態度不顧中國台北奧委會與北京奧組委達成的四點共識,不顧雙方已確定的火炬接力傳遞路線,違反了奧林匹克憲章精神和「體育與政治分開」的原則。我們認為奧林匹克聖火是奧林匹克精神的最高象徵,奧林匹克火炬接力是全人類和平友誼的慶典。奧運聖火前往台灣是一件有益於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有益於台灣同胞的功在千秋的大事。我們仍然希望中國台北奧委會和其主管機關能以台灣同胞利益為重、以奧林匹克運動的大局為重,繼續執行雙方達成的共識和確認的傳遞路線,滿足廣大台灣同胞實現傳遞奧運聖火的美好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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