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通菜街板前壽司店作為員工休息室的一個住宅單位,去年九月中發生大火,該店一名員工被燒死,另有兩員工受傷。該店的負責公司因違法在失火單位內貯存過多易燃物品,昨遭票控兩項罪名;該公司昨在庭上承認其中一項未領有危險品牌照之罪名,但否認沒顧及僱員安全的指控。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住宅藏有大量易燃品,危及居民生命和財產,論罪該判入獄,決定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被告公司為鉅圖有限公司,負責經營板前壽司店,屬初犯;昨日被控告未領有危險品牌照。練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公司案中採取了不切實的手法,在住宅內貯存危險易燃品;工人又同時使用該單位,法庭決不容許。他認為,本港僅為彈丸之地,居民的財產和生命容易因此被威脅;論其罪行,實在應判處監禁。 至於該公司否認的一項沒有顧及僱員安全的罪名,則排期在七月二十四日審訊。 據案情指,該店的員工休息住宅單位位於旺角通菜街鴻光大廈十二樓B二室,涉及貯存的第五類危險品為乙醇。去年九月十六日晚上七時許,該單位發生大火,並迅速蔓延,消防員趕緊到場撲救,但仍造成一死兩傷慘劇。消防員其後調查發現,該單位貯存共二十八公升乙醇,比法例容許多出八公升。其後,該公司的黃姓負責人承認,該單位供員工休息或更衣,而貯存的乙醇則為清潔用途。 辯方昨日求情時稱,多出的危險品僅為八公升,而且歸咎火災是由員工抽煙而起;辯方強調公司方面已嚴令員工不准抽煙,若有發現會被扣取小費。此外,火災當天亦有員工不慎倒瀉乙醇,引發火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