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有調查表明,廣州流浪乞討者超過95%屬於「職業乞討」。有人因此建議,對那些確屬家庭經濟困難和社會保障無法解決生存問題的行乞者,可對其發放「行乞信用證明」,以進行分類管理。 「浙江線上」發表渭水河的文章指出,這不由令人想起當初一些地方為了規範和發展小姐市場,設置了「紅燈區」,讓地下色情交易合法化。此例一開,也有一發而不可收拾之勢,於是大街小巷只要是洗頭或者是洗腳等生意有關,都在幕布後有色情交易的醜惡。去年以來,還有人給其以「性工作者」之尊稱號,並上街為小姐分發安全套,為其講解性知識或者防艾宣傳。 文章反問,這種情況與給行乞者發證的後果會有什麼不同嗎?行乞者本來是由於生活所迫,可由於其來錢快,人們的心里防範意識差,因而行乞者隊伍也魚龍混雜,一些本不是乞丐者,也為了尋找財路。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加入了行乞者的龐大隊伍。這就給管理帶來了不便,也就讓管理者或者專家都在研究如何破解此矛盾,並讓南郭先生及早出局,可事實上還是會走上了給小姐發套的窠臼。這不是縱容?用堵的方法能去治理混水猛獸嗎? 其實,一些小姐本來也是由於生活所迫才從事色情業的,由於其來錢快,讓其一夜暴發,連一些大學生也參與到此行列中,她們哪里是因生活之緣故。還不是因為引入了外國的「紅燈區」之故,才使性產業傳遍了大江南北! 如果在行乞行業也來個參照外國的辦法進行職業化管理,這不是給行乞者合法化嗎?可真正的行乞者能有幾人持有行乞證,他們也不是以其為業,而是換一搶打個地方,遊走不定,也不願意將其的生活詳細情況告訴給別人,你怎麼去辦證、管理?真正有需要的人,未必會因此度過難關,而那些「遙控」乞討者的反成了受益者;或者,一些本該還有其他出路者,也來湊熱鬧,加入行乞行列。這是在解決問題,還是增加職業教育?不得而知啊! 文章最後說,與其這樣,還不如積極引導,對於街道上的行乞者,應該通過救助站讓其解決生活之困擾,而不應該發證的方法去解決其「合法性」。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