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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出台「高考承諾書」投石驚波
2007-5-25

【大公網訊】為減少部分考生被高校錄取卻不去報到的現象,甘肅省日前出台了一項規定,要求今年參加高考的學生報名時簽訂承諾書:如果被錄取而不報到,明年再考時承擔因缺失誠信而不被錄取的後果。此規定引起了廣泛關注。

據新華社蘭州5月25日電,據教育部公布的數字,2003年全國大學發放的428萬份錄取通知書中,真正報到的只有382萬人,46萬人收到通知書後沒有上學。位於中國西北的甘肅省,近兩年被錄取而不報到的考生近4萬人。蘭州大學去年也有111名考生被錄取而沒報到。

近年來中國雖加大了對高校的投入,擴大招生規模,但高等教育資源仍相對稀缺。2007年中國考生已經超過1000萬人,達歷史之最,而計劃招收的學生只有567萬人,超過四成的學生將被拒之於大學門外。而甘肅省考生達27.2萬人,招生計劃只有10.8萬人,錄取率不到40%。

「許多考生因為分數低,想上大學而上不了,但分數高的考生被錄取了卻不上,最終導致招生計劃的浪費。」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主任程耀榮說。「我認為填報志願就是簽合同,被錄取了而不去上學,是不誠信的表現。」程耀榮說。

受「錄取不報到」影響最大的是一些民辦院校。正在金鐘培訓學校復讀的羅浩,去年被一所民辦學院錄取,他本人想去就讀,但在父親和老師的建議下,他沒去報到。「他們覺得民辦學院將來很難找到工作,所以讓我今年爭取考一所好學校。」羅浩說。

學校一名負責人說,大多數人想來年參加考試,以選擇更理想的大學,「他們認為名牌大學意味著更好的就業機會,為此多花一年複習是值得的。」

甘肅省的高考承諾書引起各方爭論。有人認為可以讓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有的人則認為應該尊重考生的選擇權,而這一規定無疑限制了考生的選擇權。

蘭州金鐘培訓學校校長姚成器說,這一規定意在提醒考生填志願時要慎重,有合理的一面,但「錄取不報到」的原因多種多樣,需要區分不同情況來處理。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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