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平凡人是否就不可以寫自己的經歷輯錄成書?「部落格」的大熱,為上述的問題提供了一個堅決否定的答案;但我始終稍嫌「部落格」太過近似私人日記,要把散亂的每日札記變成有層有次、格局分明的一本書,其實不易。許多朋友原本想把其「部落格」中的精采文章結集,卻都不能成事。原因?還不是化零為整的極度困難。請留意:坊間的暢銷散文集,賣的其實不是文字,而只是個別作者的名氣。 儘管如此,我還是有一位朋友能夠把自己的經歷以散文形式結集、並趕及在書展出版了。那是一位年輕的朋友,以其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前的廿載少年時代為背景,紀錄了其生活點滴。然而,書本始終是一種商品,有市才有價,一個平凡人的生活點滴又如向吸引陌生讀者購買? 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透過書本內容「架構」上的設計方能成事。友人把其書中內容分成三個部分、再把三個部分中的每一篇文章分成三個層次──三個部分容易,以時間序分段便可:學前時期、小學時光、中學時代;三個層次則盡顯心思:第一個層次是該年所發生的大事(例如地鐵通車為一九八一年),帶出集體回憶;第二個層次是個人分析(例如地鐵對作者的最大影響,是其衛星雷達鐘),旨在拉近和讀者的距離;第三個層次則是借古諷今(例如有自命不凡的所謂地鐵英雄,其實當日只是遲到才會遇上兇徒),帶出啟示及對香港的期望,以期讓讀者思考。殖民地的雙十年華的那種有層有次,三三不盡的感覺,不是一般「部落格」文章所能比擬的,這是書本所獨有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