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顯示器最佳分辨率1024X768 今日天氣 加入最愛 設為首頁

大公報PDF
讀者推薦
廣告業務
   
當前位置:國內>國內新聞>正文   向友推薦 關閉窗口打印頁 評論
推薦您使用Newspop新聞快遞
 
罷免陳良宇掃清司法處理障礙
2007-7-26

【大公網訊】香港「文匯報」今天報導,因貪腐下台的前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日前被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人大代表資格,此決議意味著陳良宇原來擁有的司法豁免權已被剝奪,「陳良宇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報導說,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24日召開會議,以嚴重「違規違紀」為由決定罷免陳良宇的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按照中國法律程序,罷免決議將隨即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最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報陳良宇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消息人士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很快通報此決議。

法律人士分析,根據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44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

也就是說,人大代表資格未經罷免,不得追究其刑事責任。換言之,人大代表擁有普通人沒有的「司法豁免權」,而此次罷免掃清對陳良宇採取司法行動的一切法律障礙。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相關新聞

即時新聞 更多>>

大公網簡介|| ||操作指南
大公報總機:(852)2575 7181 大公網香港: (852)2573 9795
大公網深圳 市場部:(86755)2664 8947   編輯部:(86755)2664 0442   技術部:(86755)2642 6041
向報社投稿, 請Email:   向大公網投稿, 請Email:
大公網版權©所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中國大公網絡有限責任公司
建議使用800X600 IE4.0以上,Netscape 6.0以上版本的瀏覽器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