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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密謀擺脫關係法 只等台犯規
2007-11-6

【大公網訊】美國國防部長蓋茲訪問中國大陸,表示布什反對台獨,並把入聯公投定性為「獨立公投」;布什總統更表示,樂於見到兩岸以和平方式統一。

只等台灣自己犯規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民進黨認為,美國不希望台灣與中國統一以免失去一顆牽制中國的重要棋子,就只好私下支持民進黨繼續執政,這是原則問題。退一萬步說,就算美國不在乎台灣與中國統一,只要台灣抗拒統一,中國使用武力,美國還是無法不介入。美國對台灣的兩難,是陳水扁敢於衝撞美國的原因。換句話說,擅長綁架他人的陳水扁,也綁架了美國。

但是,扁和民進黨太天真了。

報道說,布什說出樂於見到和平統一是「非常嚴重」的,比從「不支持」台獨到「反對」台獨的用詞變化更嚴峻。布什似乎已從反扁不反台,轉變成反台。如果確是如此,台灣將極為危險,也許美中會產生若干共識:像是「共管台海」、「默許武力犯台」等等。入聯公投被美國定性為「獨立公投」,也許就是為美國打算從《台灣關係法》解套的預備動作。

報道又說,美國長年受制於《台灣關係法》,遭到中國大陸方面很多糾纏抗議,影響美國全球大戰略甚深;加上遭到台灣的綁架,美方早已嘖有煩言,只等台灣自己犯規即可藉機擺脫台灣和《台灣關係法》的束縛,並可理直氣壯向國會、輿論和民間說明罪在台灣,不在行政當局。台灣犯的規就是「宣布獨立」,或做出挑釁的動作。

視入聯公投為獨立

美國為了解套早就布置陷阱,公開聲明《台灣關係法》是保護現狀下的台灣,而不是「宣布獨立」後挑釁中國大陸換來戰爭的台灣。這一方面是警告民進黨當局不要找麻煩,另方面也可看作台灣踰越這條紅線是美國卸下保台義務的前提,因為台灣已偷換了《台灣關係法》當中的客體,台灣已非當初立法時的台灣,美國當然無義務保護一個已變成與《台灣關係法》無關的客體。

報道說,這是美國把「入聯公投」定性為「獨立公投」的原因和陰謀。按這個美國邏輯:「入聯公投」等於獨立,等於非《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等於美國無義務保護,等於台海戰爭與美國無關,等於美中關係不受影響。扁當局看出這個圈套了嗎?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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