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德軍北京七日電】國台辦交流局局長戴肖峰今天就廣電總局出台兩大促進兩岸影視交流措施進行說明時呼籲台灣當局能夠取消那些不合時宜的限制,真正為兩岸人民著想,推動兩岸影視文化交流。「因為這種限制也影響著台灣影視業的發展。」 戴肖峰表示,從兩岸關係對影視行業的影響來看,兩岸影視交流要想進一步發展,必須依靠和平發展穩定的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兩岸關係是一切交流的基礎。遺憾的是,台灣當局對兩岸交流多有限制,給兩岸交流帶來諸多不便。 戴肖峰和國家廣電總局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曹寧共同出席「兩岸城市文化創意論壇」記者說明會。曹寧解釋說,兩岸廣播影視交流經過二十年發展,雖然曾經風雨,但很快進入佳境。「以前以人員交流為主,節目交流很少,現在,影視合作交流無論規模還是層次上,都有很大的提高。」 戴肖峰表示,今次出台惠台政策的重要意義在於,貫徹中共十七大精神後,對深化兩岸影視交流與合作將起到促進作用。從推動兩岸交流、發展兩岸關係來講,通過影視交流合作,達到滿足兩岸民眾滿足精神文化的需求,為台灣演藝界人士拓展施展才華的舞台,以至帶動旅遊、文化、資訊、傳播、出版等行業進一步加強合作,促進繁榮,為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戴肖峰說,對比台灣的政策,長期以來,兩岸影視文化交流一直處於一種不平衡的狀態。在大陸,合拍電視劇現在可以在黃金檔播出了,審查的環節也簡化了,邀請台灣演藝人員參演大陸電視劇拍攝的人數已經放寬到五人,單部合作拍攝的劇集已經可拓展到三十五集。台灣專業影視人員可以自由到大陸拍攝等等。反觀台灣,大陸節目在台播映,每年只有十部,而且需要專案核准,播映時間不僅限制,而且受到監控。大陸影視人員赴台交流還受到各種限制,比如大陸藝人張國立無法赴台,「超女」到台灣變「啞女」等等。 對於台灣當局雖然近期小幅放寬了大陸演員赴台拍攝的限制,戴肖峰表示,大陸演員赴台交流還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台灣當局對大陸影視作品加徵百分之二十的進口稅,直接影響了大陸產品在台的銷售。大陸的資金、市場、經驗與台灣的創意、行銷,是各具所長,兩岸如果合作,則能創造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