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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原縣政協副主席强姦少女案開審
2007-12-7

【大公網訊】12月4日,被媒體廣泛關注的鎮平縣吳天喜涉嫌強姦犯罪一案在內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兩天半時間的審理後,審判長於6日中午12時宣佈閉庭、擇日宣判。

據大河報報道,被告人吳天喜,1946年12月28日出生,系河南省鎮平縣賈宋食品系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1994年3月至2007年4月任鎮平縣政協原副主席,1998年至2003年任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鎮平縣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屆人大代表。因涉嫌強姦犯罪,於2007年4月17日被鎮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於同年5月23日經鎮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鎮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鎮平縣公安局經過偵查於2007年10月移送鎮平縣人民法院審查起訴。2007年10月報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南陽市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於2007年11月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12月4日在內鄉縣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吳天喜涉嫌強姦犯罪一案涉及受害人較多、且涉及未成年少女,因此,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內鄉縣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時採取了不公開審理。

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天喜犯有六種罪行,即強姦罪,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強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據悉,審理期間,被告人吳天喜、吳慶有、吳光林、馬新青、吳躍儉、馬立,吳長衛、張獻哲等8人中的7人到庭參加訴訟。法庭上,被告人吳天喜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涉嫌強姦等罪名基本上持否定態度。他一直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嫖娼而不是強姦。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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