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張榮坤將面臨五項指控(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張榮坤案即將開庭,起訴書顯示他曾向上海申能集團副總經理王維工行賄933萬元;他面臨的五項指控均非重刑,其中操縱證券市場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下,其他均在五年之下。
據《財經》報道,張榮坤及其公司被控五宗罪:沸點投資、福禧投資、張榮坤涉嫌單位行賄共計2913萬6113元;沸點投資、張榮坤涉嫌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福禧投資、張榮坤、王永德、張軍涉嫌欺詐發行債王券罪;沸點投資、張榮坤、王永德、周衛明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
行賄鏈條 錯綜複雜
起訴書顯示,王維工接受張榮坤賄賂始自2001年9月。其間,2002年1月,張榮坤曾為福禧投資收購上海路橋事項請託王維工幫助。王維工為此邀請上海市原市長陳良宇與張一起用餐,張榮坤請託陳良宇「關照」,陳良宇當即表示支持。之後,陳良宇違反決策程序,擅自把上海路橋轉讓給福禧投資。起訴書稱:「此筆交易實際支付10.15億元獲得了最低價值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股權。」
據報道,數份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員起訴書及判決書已清晰勾勒出一個多重利益交匯的「腐敗聯盟」,張榮坤作為中樞以近3000萬元賄款維繫著這個網絡。1998年至2006年間,各方操縱海欣股份、買賣上海路橋、入股華安基金、上海電氣上市等。
張榮坤進入公眾視野始於2002年2月,其掌控的福禧投資以32.07億元收購上海城市建設開發總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橋99.35%股權,後者擁有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經營權。而其中最關鍵的人物即王維工,也是張榮坤的行賄對象中,唯一尚未進入訴訟程序的人員。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張榮坤先後14次給王維工財物933萬2545元。
起訴書稱,2002年9月,在原上海電氣董事長韓國璋與原華安基金董事長韓方河的介紹下,沸點投資向原上海市社保局局長祝均一請託,獲得由上海社保局企業年金中心貸款2億元,並約定給予原上海社保局局長祝均一、韓國璋、韓方河。而福禧投資的財務資料顯示,自2002年2月成立後,對外總投資高達百億元,主要資金來源正是沸點投資。
虛報資本 操縱股價
張榮坤等及沸點投資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之由來,是該公司2003年3月20日,將上述所貸2億元存入亞洲證券,隨後又以張櫻、周衛明、時文綺的名義開出三張本票,共計1.7億元,以股東增資名義轉入沸點驗資賬戶,欺騙工商行政部門使公司注資達到2億元。過程中,王永德負責資金調度,周衛明負責辦理具體的驗資、增資手續。
起訴書稱,截至2006年3月間,張榮坤及其關聯公司又獲得上海企業年金中心委託貸款共計34.5億元。張榮坤給予祝均一、韓國璋、韓方河財物140.6萬元。其中兩韓通過上海宏哲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獲得中介諮詢費40萬元。
至於張榮坤等的操縱證券市場罪,主要指聯合華安基金共同操縱海欣股價,為此張榮坤向韓方河行賄400餘萬元,海欣股份原總裁袁永林、原董秘沈巖共170餘萬元。
與張榮坤及其公司同列起訴書的王永德、周衛明、張軍均為張榮坤的手下,分別為福禧投資董事兼運營總監、出資人之一周衛明和投資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