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張榮坤案二十七日上午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罪名包括向中共政治局已故常委黃菊的前秘書王維工行賄九百三十三萬元人民幣。 據香港中通社十二月二十八日電,北京《財經》雜誌報道,檢方指控張榮坤犯「行賄、操縱證券市場、欺詐發行債券及虛報註冊資本」四宗罪。其中,行賄金額達三千零八十三萬元,包括向王維工行賄十四次共九百三十三萬元,向陳良宇前秘書秦裕行賄三十九點九二萬元,向上海社保局前局長祝均一行賄一百三十一萬元(包括含五百克金磚一塊)。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張榮坤,「為謀取本單位的不正當利益,多次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二千九百一十三點六一一三萬元,涉嫌單位行賄罪」。此項指控共羅列八個單元,行賄對象包括十個人。其中行賄數名官員的行賄細節引人注目: —向原上海社保局局長祝均一、其妻黃華、女兒祝妮卡行賄約一百三十一點一一三萬元,其中含一塊五百克的金磚,向黃華發放獎金約五十九萬元,向祝妮卡提供鑽石項鏈、M6單反相機及出國留學和旅遊費用等。祝均一主政的上海社保局企業年金中心累計為張榮坤公司提供二十六點五億元委託貸款; —向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秘書秦裕行賄三十九點九二萬元,秦為張收購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嘉金高速BTO項目等提供幫助; —向上海申能集團副總經理王維工行賄九百三十三萬餘元,由王維工出面,向時任上海市長陳良宇請托,為張收購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爭取政策支持和融資渠道。 此外,張榮坤及兩家公司涉嫌向公司人員行賄一項,主要在二零零零年末至二零零六年七月,沸點投資勾結海欣股份總裁袁永林、董秘沈岩聯合操縱股票。應袁、沈要求,張榮坤給予兩人一百七十萬元,其中袁得一百萬元,沈岩得七十萬元。據悉,法庭上的舉證及質詢程序顯示,此項有對方索賄的性質。 知情人士介紹,針對當日有關行賄細節的指控,張榮坤在庭審現場神情平淡,除對少數幾筆賄款略有異議,大多數都表示認可。 報道稱,所涉張榮坤案的受賄人員除王維工,其他均已在一審獲刑,對應的事實基本塵埃已定,可辯護的空間不是太大。 據悉,張榮坤的妻子張櫻並未進入法庭旁聽。張櫻現年三十四歲,係江蘇蘇州人,身高約一米七,身材勻稱,面像溫和,穿著時尚。她與張榮坤是初中同學,兩人於四年前結婚。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張榮坤因涉嫌欺詐發行債券罪被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上海分局監視居住,張櫻亦被要求「協助調查」。同年十二月,有關部門解除對張櫻的司法強制措施,由其主持處理福禧資產並清償債務。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