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國務院批准,國家海洋局21日發佈《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發佈海洋領域總體規劃。
據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國家海洋局局長孫志輝表示,作為海洋事業發展新的里程碑,綱要的發佈對促進中國海洋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綱要將成為指導中國海洋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綱要指出,中國海洋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新時期海洋事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抓住發展機遇,以建設海洋強國為目標,統籌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障國家安全,加強海洋綜合管理,規範海洋資源開發秩序,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提高海洋公共服務水準,強化海洋科技自主創新的支撐能力,保障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
綱要指出,中國海洋事業發展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統籌兼顧原則,深化海洋綜合管理;堅持權益優先原則,提高安全應對能力。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加強資源環境保護。堅持指導服務原則,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堅持改革創新原則,發揮科技支撐作用。
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目標:「十一五」期間,海洋綜合管理體系繼續完善;海洋公益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海洋經濟發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轉變,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2010年海洋生產總值佔國民生產總值的11%以上,年均新增涉海就業崗位100萬以上;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完善,自主創新能力明顯提高。科技對海洋管理、海洋經濟、防災減災和國家安全的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達到50%。海水利用對沿海缺水地區的貢獻率達到16?24%。
《綱要》提出了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海洋環境和生態保護、海洋經濟統籌協調、海洋公益服務、海洋執法與權益維護、國際海洋事務和海洋科技與教育等方面的重點任務。同時還提出了在管理協調、依法行政、人才戰略、提高能力、加大投入和增強意識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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