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近期內地上市公司進入年報披露期,公司高管違規買賣本公司股票事件頻出,甚至出現高管集體觸規的狀況,今年以來已有四起案件「東窗事發」。中國證監會二十五日強調,將「密切關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OO八開年兩個月內,繼大慶華科監事閆田勝、長征電氣董事周聯俊在年報披露敏感期內買賣本公司股票后,新野紡織又出現三名高管拋售本公司股票、辰州礦業高管家屬在年報敏感期內多次買賣本公司股票,違規有愈演愈烈之勢。
證監會二OO七年四月頒布《管理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公司高管均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此前,上市公司高管違規買賣股票主要表現為:一年內減持量超過所持公司股票總數的二成五,或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但自新規頒布以來,公司高管在年報公告前的敏感期內頻發「炒自家股票」的現象,還是首次出現。
證監會二十五日表示,修訂后的《公司法》、《證券法》已明確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和超比例售股等違規行為。高管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股票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對超比例售股的行為,監管層已采取技術手段予以有效限制。
有關負責人強調,對上市公司高管違規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證監會將「保持密切關注,嚴格依法辦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強化打擊和懲治力度,有效遏制上市公司高管違規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頻發勢頭。
中新社北京二十五日電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