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商丘市民尚先生向記者報料稱,他在商丘市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證明卻花了49元,其中發票上顯示「檢查費45元」。「辦證時醫院根本沒有說有體檢費,這明明是‘搭車’收費嘛!」尚先生很是氣憤。
據尚先生說,他的孩子是2007年10月份在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出生的,當時沒有開具「出生證明」。這幾天他打算給孩子入戶口,就去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辦理「出生證明」。而該院的「出生證明」塑膠本用完了,就給他開個「證明信」,讓他去商丘市婦幼保健院辦理。當他拿著「證明信」到商丘市婦幼保健院嬰兒保健科辦證時,工作人員卻讓他繳了49元。記者在尚先生提供的商丘市婦幼保健院發票上看到,其中檢查費45元,其他4元。
「當時辦證時工作人員根本沒有給我說含‘檢查費45塊錢’,只是說辦證費要繳49元。孩子沒跟我來咋檢查,再說了俺家離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很近,根本不需要到他們這兒檢查呀!」尚先生對此很不滿。
隨後,記者以孩子家長需要開具「出生證明」的身份來到商丘市婦幼保健院嬰兒保健科,一位女工作人員說,辦證要繳49元,包括工本費,電腦列印費等。「需要不需要孩子來檢查一下?」記者問。「不需要。」女工作人員說。
記者多次問工作人員49元包括什麼費時,他們始終沒有說有「檢查費」一項和自願交納等內容。
商丘市婦幼保健院黨委副書記兼辦公室主任王軍說,辦理「出生證明」的工本費是4元,檢查費從20多元到40多元不等,但收取檢查費完全是自願的,繳了檢查費以後可以每年來給孩子做常規檢查,這些工作人員可能沒有解釋清楚。
商丘市物價部門稱,像這樣沒有特別說明自願交納的收費是「搭車收費」現象。
大公報記者趙香華、通訊員尚海東2月26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