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據新華社今天(22日)播發的長篇報道《拉薩「3•14」打砸搶燒事件真相》,在拉薩事件中,「藏獨」分裂分子花錢雇來的一些人參與打砸搶燒。
報道說,達賴集團聲稱,此次行動的目的是爭取「自由」和「人權」。但偽善的謊言掩蓋不了鐵的事實。拉薩市民遭受的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證明,這次打砸搶燒事件,是一場在任何法制國家、任何文明社會都無法得到寬容的赤裸裸的犯罪暴行。
報道引述一些不法分子的供述說,他們參與打砸搶燒的是「藏獨」分裂分子花錢雇來的。來自林芝地區的卓瑪供認:「他們給我錢,讓我去砸東西,還說多砸、多打、多燒,就多給錢,我一天掙了好幾百元。」
20日,在拉薩市公安局審訊現場,主要鬧事者之一阿旺朗吉的供述,洩露了不法分子製造拉薩事件意有所圖的「天機」。
早在1989年的西藏騷亂時,時為哲蚌寺僧人的阿旺朗吉就因在大昭寺廣場懸掛反動標語而被捕。這一次,審訊人員開始提審時,他始終緘口不言,且態度極其傲慢。可是當我審訊人員拿出他多年來違法犯罪的有關材料和其同夥的招供材料後,他終於開口了:「自參加1989年騷亂被釋放後,我在拉薩堆龍德慶縣開了5家雜貨店,店里聘請的布勇、索巴等6名服務員都是刑滿釋放人員。實際上,他們主要就是從事分裂活動。」
他供述,在「3•14」事件中,他策劃、煽動和花錢雇用了一部分社會閒散人員進行打砸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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