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務人員操作一部雷射槍在中區偵察超速車輛
商人林建岳聘用英國專家,證明使用雷射槍時會出現的「四大漏洞」昨天終於曝光。但警方獨立專家、科大物理系教授譚永炎表示,該實驗部分內容對雷射槍「不公道」。而警方至今已收到四百一十七宗要求覆檢超速個案,一百零二宗已完成覆檢,其中兩張超速告票因編號錯誤獲撤銷。
本報記者 郭仲淦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天繼續討論雷射槍事件。林建岳曾聘請英國專家做的實驗顯示,即使用作偵測超速的雷射槍,其光線對準車輛,亦未必偵測到警方目標車輛的速度。
光束反射誤讀車速
林建岳代表律師提供的光碟顯示,雷射槍射出的光束可能會反射到附近車輛,以致錯誤讀取車速。實驗指出,由於光束經反射,因此雷射槍不能準確偵測目標車輛與雷射槍的距離,以及行車速度;至於目標附近的車輛,由於其光束先經目標車輛反射,因此其距離和速度亦無法準確偵測。若兩部車一同移動,情況會更為複雜。
雷射槍還會受「平移效應」影響,即使光束打向牆壁,雷射槍感應器亦會將操作員的雙手移動,錯誤感應為牆壁正在移動,令目標速度的準確性受影響。
平移效應影響精度
實驗顯示,由於雷射槍射向遠處時,就如電筒照向遠方時一樣,光束會出現擴散。因此,操作員雖然將槍射向目標車輛,但在光束擴散範圍下的其他車輛,亦會被雷射槍所感應,而最後感應到的,往往只是離雷射槍距離最近的車輛。
但科大物理系教授譚永炎說,光碟顯示的實驗對雷射槍的指控「不公道」。他表示,光碟中雷射槍射向車輛,但仍然未能偵測到目標車輛速度,顯示雷射槍誤差率曾經被調較。因光束由目標車輛反射到其他車輛,致錯誤讀取速度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微乎其微,因為經反射的光束已很微弱,雷射槍很難偵測得到。
學者指指控不公道
譚永炎表示,警方執法時有豁免權,通常會將讀數減去四至六公里,過往測試紀錄中,最大誤差只是七公里,因此豁免權幾乎可以抵消誤差。雖然有時警員會因為車輛速度太快,令光束無法射向車頭的車牌位置,致光束射向車身,最終造成誤差。但這種情況通常都是對司機有利,因此不會構成高估讀數的情況。
此外,警方表示,自從雷射槍準確性被質疑後,已就事件成立的工作小組,並統一警隊使用雷射槍的訓練講義,由交通總部警司領導的工作小組提出建議,警方應改善同雷射槍製造商的溝通,以及將警員操作雷射槍的記錄,保存在電腦內。
自從林建岳的案件獲撤銷後,要求警方覆檢的四百一十七宗個案中,一百零二宗已完成覆檢;兩張告票因編號錯誤獲撤銷;約一百宗因被告已繳交罰款和超過六個月,警方需尋求法律意見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