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共同社十七日報道:日本高等法院十七日在審理日本民眾集體控告當局派遣航空自衛隊到伊拉克違憲一案時,裁定自衛隊赴伊違反了日本憲法。這是日本司法界首次裁定自衛隊赴伊活動違憲。目前,日本各地類似的訴訟有好幾起。
約一千一百名日本民眾認為派遣自衛隊赴伊拉克違反憲法,於日前起訴當局要求停止派遣並索賠精神損失費。此案二審十七日在名古屋高等法院展開。
高等法院法官青山邦夫裁定,維持一審時名古屋地方法院的判決,認為原告向政府索償的控訴不適法,駁回上訴。不過,法官裁定,「航空自衛隊的空中運輸活動違反憲法第九條。將多國部隊的武裝兵員空運至戰鬥地區,這是與行使武力一體化的行動。」
青山邦夫還認定,日本航空自衛隊的上述行為也違反了《伊拉克重建援助特別措施法》。判決書指出,美軍與當地武裝勢力之間在伊拉克首都巴格達發生激烈紛爭,連一般市民都被捲入,造成多人犧牲,這應是屬於日本政府所制訂《伊拉克重建援助特別措施法》中所指的「戰鬥區域」。
此案的原告是前日本駐黎巴嫩大使天木直人和一些民眾。原告第一次提出該訴訟案是在二○○四年二月,歷經七次訴訟。名古屋地方法院於二○○六年四月做出判決,駁回原告主張停派自衛隊的判決,也駁回原告要求國家賠償的判決,但未提及派遣自衛隊一事是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