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美國國會眾議院1日以414票對1票通過一項反「基因歧視」法案。根據這一法案,保險公司或僱主等不得在提供醫療保險或招聘過程中,區別對待那些基因檢測顯示易患某些疾病的人。
據新華社華盛頓5月1日電,美國會參議院已於上周以95票對0票通過這項《遺傳信息無歧視法案》。美國媒體預測說,已表態反對「基因歧視」的美國總統布什會很快簽署這一法案,以使其成為法律正式生效。
這項法案規定,如基因檢測顯示某人易患某種疾病,保險公司不得據此提高醫療保險費或者拒絕為其提供保險。同樣,僱主也不能以基因信息作為招聘、解雇或升職等的依據。
「基因歧視」情況在美國屢有發生。上世紀70年代,美國數家保險公司就拒絕為攜帶易患鐮狀細胞貧血病基因的黑人提供醫療保險。美國媒體還透露說,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直至1993年,一直以「膽固醇常規檢查」為由,暗中通過基因檢測檢查員工是否攜帶易患鐮狀細胞貧血病等遺傳疾病的基因。
2002年,得克薩斯州一家鐵路公司也因「基因歧視」問題賠償員工220萬美元。該公司36名員工因患「腕管綜合徵」提出工傷補償,但公司卻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檢測他們的基因,試圖尋找有關基因致病證據以避免補償。工人起訴後,鐵路公司方面曾聲稱,這一行為未違反任何法律,也不存在所謂的「歧視」。
隨著基因技術日益先進,基因檢測在日常診治和醫學實驗中得到越來越普遍的應用。但專家指出,攜帶「缺陷基因」或「不利基因」,並不意味著人們一定會患上某種疾病。近年來,美國國會議員不斷要求為反「基因歧視」立法,但有關法案之前一直未能在國會兩院均獲通過。一些議員認為,為反「基因歧視」立法將有助於打消人們對基因檢測的種種疑慮,從而更好地發揮基因檢測技術在醫學等方面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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