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馬英九(右二)昨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接見美國外交政策委員會訪團,針對台美關係交換意見(中央社)
台灣「立法院」九日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案,將「總統副總統」的薪水法制化,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月薪為四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元新台幣,比陳水扁微增四百八十元。
【大公報訊】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晚報》九日報道,依照新通過的「總統副總統支給條例」計算,「總統」薪水將從現在的每月四十六萬二千三百元,調整為四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元,小幅增加四百八十元。「副總統」則從每月三十四萬六千七百五十元縮水為三十四萬二千八百元,少了三千九百五十元。
「總統、副總統」的薪給標準,目前是依「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規定,條例中除「總統、副總統」之外,還包括院長、副院長、特任(派)人員、大法官及考試委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指出,因「總統、副總統」已由民選產生,與其他政務人員不同,屬於「憲法」機關,因此「總統、副總統」支給有必要另訂條例規範。而現行的「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已經實施幾十年,也不符合實際狀況。
「行政院」提出的「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草案共有六個條文,明定「總統、副總統」之待遇分為「月俸」和「政務加給」,均以月計。
當年李登輝月薪82萬
據資料顯示,此次未修例之前,台灣領導人的薪水待遇約為八十四萬八千三百元,不過,「總統」陳水扁自二○○○年上任後,自動要求薪水減半,因此現在每個月只領約四十六萬二千三百元的薪水,但「總統府」每年編列「國務機要費」五千萬元,供「總統」使用,「總統出境」,「外交部」會買單,在島內出巡,軍方提供噴射客機與直升機各一架,官邸修繕由「總統府」編列預算,若經費不足,「國安局」也會提撥經費修繕官邸。
由於陳水扁減薪屬於自願性質,並未透過修例的方式處理,所以身為本屆「總統」的馬英九原可領八十四萬八千三百元的薪資。
陳水扁於二○○○年五月上任,當時卸任「總統」李登輝的月薪為八十二萬二千元,陳水扁指示將自己薪水減半,所以他每月只領四十四萬八千八百元,減薪幅度約為百分之四十五點四,本次修例前,陳水扁的月薪已調至四十六萬二千三百元。在此之前,一般相信馬英九上任後也會比照陳水扁的薪酬水平,即主動減薪一半。而經過今日修例後,馬英九再想倣傚陳水扁而自動減薪,已很難再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