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岑浩賢的繼母案發後接受警方調查
【大公報訊】曾轟動一時的七歲男童岑浩賢被斬案,早前各名涉案被告分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2年至18年不等。不過被指為案中主謀的惡毒繼母孔敏儀、前男友曾可威、擔任刀手的羅嘉豪、陳展航以及接載2人犯案的士司機伍德榮俱認為判刑過重,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昨日上訴庭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明作書面裁決。
昨日五名已服刑一年多的18歲至49歲的被告在犯人檻內一直表現沉默,當中四名男被告俱精神飽滿,但不時低頭沉思。不過惟獨女被告孔敏儀(23歲)昨顯得一面憔悴且相當瘦削,把頭髮紮成辮子的孔昨日一直低頭應訊,並沒有望向庭上任何人。昨日亦有數名被告親友到庭聽審,不過事主賢仔、賢仔祖母甚或賢仔父親俱沒有到庭聽審。
據原審時的案情指,去年6月中,充滿怨憤的孔敏儀向前男友曾可威訴苦,孔又稱會付5000元命他打賢仔至重傷,曾便指使羅嘉豪於去年7月8日清晨趁賢仔出門上學途中,將他推低猛踢背部。孔事後嫌賢仔傷勢太輕,另付3.6萬元,進一步要求並講明「斬斷佢(賢仔)隻手,仲要係右手,分開兩截,斷到駁唔番,唔係就冇錢收。」去年8月25日,賢仔返家途中遭羅嘉豪及陳展航截停,羅操刀狂斬賢仔右手7下,街坊目睹即紛紛喝止,二人逞兇後即結伴逃去。
此案發生後即轟動全城,行政長官曾蔭權更怒斥斬傷小童的人乃「人神共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