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台灣「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案,中間人金紀玖透過律師表示願退還部分款項,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今天大呼「荒謬」,強調既然「建交」不成就該把帳戶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全數繳回「國庫」,中間沒有模糊空間。
據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巴布亞紐幾內亞律師佛羅立安.古邦,昨日接受中天電視訪問時承認當時確實由台灣「外交部」直接匯了二十萬美元進入他在巴紐的帳戶,作為旅費等開銷。
葉非比上午回應指出,2006年八月底,「外交部」確實有撥出一筆二十萬美元的款項給巴紐高層官員,作為雙方「建交」談判的「交通聯繫費」。
她說,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把外交掮客喊出的四千萬美元,堅持下殺到三千萬美元,再扣除這二十萬美元,所以在2006年九月匯出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到金紀玖與吳思材的聯名帳戶。
對於金紀玖透過美國律師表示願意返還部分款項,留一部分作為此案的工作活動費,葉非比大呼「極為荒謬」。
她說,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是當初「外交部」應允與巴紐「建交」成功後的合作援助款,既然「建交」不成,這筆款項當然要全數繳回「國庫」,這中間是沒有模糊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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