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昨日提交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福州市人大代表聯繫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工作制度(草案)》規定,要建立市人大代表信息公開制度,每屆市人大代表依法產生後,在福州市人大網站上公開市人大代表信息。公開內容包括市人大代表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等。據悉,上述這一規定是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密切人大代表與人民聯繫。
東南快報報道,草案規定,建立市人大代表閉會期間活動小組與縣(市)區人大代表閉會期間活動小組(聯組)、市人大代表與縣(市)區人大代表聯繫制度。聯繫內容包括:認真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決議、決定,及時瞭解貫徹執行的情況,協助本級人民政府推動工作;深入縣(市)區人大代表閉會期間活動小組(聯組)和村居、社區,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群眾辦好事,實事;做好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形成議案或者建議、批評和意見,送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室交由有關部門研究辦理。聯繫方式為:走訪、接訪、座談、參加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市人大代表活動等,有條件的市人大代表可設置代表網頁、代表信箱等。
草案還規定,要建立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監督的制度。由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安排,市人大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回原選舉單位列席或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每屆至少兩次向原選舉單位彙報自己履行市人大代表的職責、執行市人大代表職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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