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桃園國際機場二十九日的銀行櫃枱訂出人民幣的牌告匯率,賣出為新台幣四點五五三元兌換一元人民幣。(中央社)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二十九日報道:人民幣在台兌換業務三十日將開辦,台灣「中央銀行」二十九日加班審核十三家銀行(約一千五百家分行)申請人民幣在台兌換文件,最快將在三十日上午發出核准函;未來經核准的銀行只要接獲「央行」許可即可立即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島內民眾只要攜帶身份證,觀光客則憑藉護照等證件,就可以進行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
至於是否開辦雙向兌換,由於大陸並沒有允諾穩定供給人民幣,因此台灣金融機構短期僅能依所持有的人民幣酌量賣出,無法保證充分供應,銀行方面將視人民幣貨源供應狀況再決定是否雙向兌換。另外,兌換並沒有交易對象及地點的限制,凡是自然人(台人憑身份證、外籍人士憑護照)都可以兌換,但每人每次不得超過人民幣兩萬元。
此外,經「央行」會同金管會許可的外幣收兌處,目前僅得辦理人民幣現鈔買入業務,包括觀光飯店、藝品店及機場等約四十餘處外幣收兌處,皆只可以辦理人民幣現鈔買入業務。如果人民幣持有人未透過經許可的金融機構、外幣收兌處買賣人民幣的非法交易,及金融機構與外幣收兌處違規營業者,將依規定分別課以沒入及罰鍰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