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在貴州甕安騷亂事件中,死亡中學女生李樹芬的叔叔李秀忠被打成重傷(後又曾傳言其死亡),是引發事端的一個重要誘因。中新網報道,辦案人員對事實進行了澄清。
在甕安民眾中,曾流傳李秀忠被公安人員和社會上的人打了。傳言涉及的民警張明敘述道——
6月22日事件發生後,23、24、25日連續幾天都有死者的家屬到其辦公室,警察不斷向他們解釋。25日上午9點鐘,我見一個穿黑衣服的人往我們大隊里面沖,我就問他有哪樣事,他回答是來玩的,我就用手拉住他說這里不是玩的地方,他用手來擋我,同時推我一下,當時我也推了他,我被他推到沙發上,我們隊上民警桑崇剛和方軍剛、王前過來拉住。他就喊著警察打人向局長辦公室跑。幾分鐘之後,我們隊長來了,叫我寫個材料,把情況經過說明。我正在二樓寫材料時,李秀忠和他的一二十個人在辦公室外,李指著我說,就是他打的我,這些人就對我推推搡搡的,叫我帶他到醫院去。有個女的走上前來,用拖鞋打我的頭,我沒有還手。
後來,有3個人來報一個搶劫案的警,我就和民警劉爽接待報警群眾。幾分鐘之後,幾個人闖進我的辦公室來,一個女的提著一只高跟鞋進來,把我往外推,用高跟鞋往我的頭上打,我被打出血。
到下午五六點鐘周局長打電話問我,知不知道李秀忠被打了,叫我去局里。領導問是不是我的親戚或朋友打的,我說我不曉得。我當天晚上問了我的很多親戚、朋友,他們都說不知道。後來局領導怕我和他正面接觸,叫我在家里面休息。
就李秀忠被打一事,刑偵大隊長倪興雲敘述說——
25日早上8點30分,唐隊長(刑偵大隊城區中隊中隊長唐仕平)通知死者家屬來接受調查,他到我們辦公室時,干警張明走在後面,張明問他干什麼的,他說來玩,張說這里不是玩的地方,於是叫他出去,他不出去,於是兩人發生抓扯。他就跑去找局長,我看到他衣服的一顆扣子掉了。我對他說,我們警察如果打人,我們會紀律處分,如果受傷該追究就要追究,同樣適用治安處罰和刑法。我叫他去看病,醫藥費由我承擔。但他一直不回答我,打電話通知這個那個。
為了張明的安全,也為了不擴大事態,我叫張明寫事發經過,交給局紀委。幾分鐘後,又聽到上面在鬧,有人說警察又在打人,我上去看到張明頭破血流往外跑,李秀忠愛人和幾個女的追著他打,還拿著高跟鞋打他,張明當時急了想還手,被我制止住。
到下午6點過,分管局長給我打電話,問為什麼張明叫人打李老師,我感到莫名其妙。局長叫我立即趕到黨委會議室,那里有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孫桂陽局長及幾個副局長都在,張明也已經通知到了。當時決定把張明的槍收了,讓他停職反省。
據倪興雲說,因為當時接警的是雍陽派出所,所以李秀忠被打案由他們立案調查。派出所當天帶班的副所長譚德宇敘述——
當天下午6點半時,接到110指令,說李秀忠在供電局大門口被5個人打了,我們派出所田豐、葉家佳、楊濤3人出警。李秀忠開始反映打他的人中有兩個好像是和他侄女死的時候在一起的人。我們就把這兩個人的戶籍資料調來給他看了,結果他說不是。我們經過調查,排除他們在現場的嫌疑。
譚德宇說,我們這幾天已經在他被打的現場附近取了七八個人的證據材料,該案正在深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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