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據《貴州都市報》報道,昨天(3日)下午,記者幾經輾轉,采訪到李樹芬死亡案件中的陳光權、劉言超、王某三位當事人。他們向記者詳細講述了6月21日晚上在甕安西門河邊發生的事情——
王某:那晚我們約在一起玩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漢族,甕安縣三中初二年級學生。其父母均為甕安縣天文鎮賈家坡村賈家坡組村民,現在外省打工。
從甕安縣三小到三中,王某和李樹芬就一直是同班同學,是很要好的朋友。王某長期在親戚家借住,與李樹芬租住的房子相隔不遠。
王某說,6月21日晚7時許,李樹芬在租住的地方打電話給她,叫她過去玩。兩人見面時,李樹芬正在租住的房間里梳洗。梳洗完畢後,李樹芬說「一起去找陳光權和劉言超玩」,隨後用王某的手機給陳光權打了電話。
王某說,大約在半個月以前,經同學周某介紹,李樹芬和陳光權相識。隨後雙方關係日漸親密,並談起了戀愛。
劉言超是陳光權從小玩到大的朋友。而王某與李樹芬也是好朋友。平時,4人關係不錯,經常相約出來玩,「吃飯,吹牛,逛馬路」。
接到李樹芬打來的電話時,陳光權和劉言超正與在甕安一中讀高中的同學秦明在一起,3人正在秦明的住處吃飯。在征得李樹芬和王某的同意後,陳光權便讓劉言超騎摩托車將她們接到秦明的住處,幾個人繼續吃飯喝酒,在這過程中,「李樹芬喝了一點酒」。
當晚11時許喝完酒後,4人出了秦明的住處。陳光權想打摩的回去,但李樹芬說「想走走。」於是4人沿著街散步。沒走多久,李樹芬又提出到城邊的西門河邊吹吹風。4人隨即從一中附近步行到西門河大堰橋處玩耍。
因喝了比較多的酒,陳光權不願意多說話,加之不久前,他的右腿被車撞傷,傷腿並未痊愈,行動不便,於是就躺在河岸上休息。王某則獨自站在橋頭,李樹芬坐上大橋護欄上,與劉言超吹牛。
王某說,那天晚上,李樹芬很高興,但不知道為什麼事情而高興。
記者問王某:「有人說你家跟縣里的領導或公安局的領導有親戚關係,是這樣嗎?」
王某回答說:「沒有。」
劉言超:我沒能拉住她
劉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漢族,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巖門組人,在甕安縣一個私人鋁合金加工作坊打工。其父母均為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巖門組村民。
「我說,今晚要是有月亮就漂亮了。」劉言超回憶說,當時他正靠在大橋護欄上,離李樹芬大約有一兩米的距離。「她回了一句,要是有星星更漂亮。」兩個人聊著聊著,李樹芬突然冒出一句:「跳河死了算了,要是死不了再好好活下去。」
當看到李樹芬作出跳河的姿勢時,劉言超連忙拉住她,說了句:「你瘋了!」當時,劉言超以為李樹芬是在開玩笑,並沒有在意。
大約半個小時後,陳光權說自己的腿傷痛起來了,要回家休息,和另外3人打了聲招呼後便走了。見狀,王某也提出想回家,但被李樹芬挽留住了,「她說這麼早回去干什麼?不一會,李樹芬喊了聲『我走了』,縱身跳下河里。」
盡管水性不好,但劉言超也隨之「撲通」一聲跳進河里,去救她。「她很快就沉進水里,我沒能拉住她。」
此時,一直坐在橋頭的王某起身大呼「救命」,同時撥打陳光權的電話求援。陳光權迅速趕過來,跳入河里救人。但當他游近劉言超時,劉言超拼命掙扎,因擔心被纏住不放,陳光權奮力掙脫劉言超,游到岸邊。後來,陳光權將身上的衣服擰成布條,讓在岸上的王某幫忙拉著,靠近劉言超,將他拉上河岸。
上岸後,劉言超撥打110報警,在王某的通知下,李樹芬的哥哥李樹勇也很快趕到了事發現場。有關部門趕到時,河面上一片漆黑,沒有半點動靜,「當場看了一會,他們說人已經救不活了。」
「後來我們3個人都被帶到派出所。」劉言超說,他們很快就被允許離開派出所,但被要求「不要走遠,可能會隨時找你們」。
陳光權:我們沒發生過性關係
陳光權,男,1987年6月出生,漢族,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巖門組人,與劉言超一起打工。父母均為甕安縣草塘鎮那鄉村巖門組村民。
「我們確實在談戀愛。」陳光權在回答記者李樹芬是否是他女朋友時肯定地回答。
陳光權說,他與李樹芬是在事發前半個月左右認識的,接觸了幾天後,就確定了戀愛關係。下面是記者與陳光權的對話。
記者:「你和李樹芬確定戀愛關係那天做了些什麼?」
陳光權:「一起玩,吹牛,什麼也沒有做。」
記者:「在21號之前,你們住沒住到一起?」
陳光權:「沒有。」
記者:「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
陳光權:「從來沒有。」
記者:「你和李樹芬談戀愛,劉言超和王某談戀愛,但是為什麼21號晚上是劉言超和李樹芬在橋中間吹牛,王某又遠遠的站在橋頭,而你卻回家了?」
陳光權:「我的腳在幾個月前就被車撞傷了,那天晚上腳很痛,而且那晚喝多了,不大想說話,就先回去了。」
記者:「回去後你怎麼又折回來了呢?」
陳光權:「我才走出去50米左右,手機就響了,是王某打來的,還聽到王某在河邊大聲喊『救命』,我電話都沒有接就跑回河邊來了,然後下河救起劉言超。」
懸疑待解:她為何要尋短見
直到次日凌晨3時,李樹芬的遺體才被打撈上岸。警方經過鑒定,認為李樹芬系跳河溺水身亡,決定不予立案。對此,從一開始,李樹芬的家屬就提出疑問:「好端端的怎麼會跳河呢?」
事發後,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傳言,有人聲稱,李樹芬遭到強奸,並被殺死後拋下河里。
昨日下午,面對記者同樣的質疑,劉言超回答得很果斷:「我絕對沒有對她做什麼!」這點得到了王某的證實,她說,當時她就在離劉言超四五米開外的橋頭,對他們的言行看得一清二楚,劉言超和李樹芬一直在聊天。而且當晚李樹芬看起來心情不錯,沒有看出什麼異常。對此,作為李樹芬的好朋友,除了感到難過外,她也很疑惑。
王某介紹說,李樹芬有時會埋怨父母對她不公平,有些重男輕女思想,而且哥哥有時對她也比較粗暴,但對於這些情況,她並不願意多說,「我們在一起玩時,她總是很開心的樣子。」
王某說,事發前,李樹芬經常上網,並且好像和一個男生網戀了,那個男生經常打電話給她,但對於這個男生的情況,李樹芬從未提及,因此,對於這個男生的基本情況,王某並不知曉。
陳光權則表示,他和李樹芬真正談朋友的時間也不過幾天,對這些情況,他並不知道,也從沒聽李樹芬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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