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本港市民賑濟四川地震災民不遺餘力,但亦有不法之徒藉機「發財」
【大公報訊】有多次偷竊案底的新移民婦人,聲稱父母及嫂子均在四川地震中遇難,其兄長和姪女亦身處重災區汶川,帳篷內無水無電,她於是在連鎖店偷走六杯芒果布丁、十八粒電芯和一盒牛黃解毒片,意圖攜帶這些物品前往災區協助親友及「賑災」。婦人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聲淚俱下的承認一項盜竊罪,昨獲輕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昨判刑時表示,被告犯下嚴重罪行,且已多次重犯,但考慮求情後決定給予機會,遂應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被告強忍淚水,聞輕判後即連番點頭向裁判官表示謝意。
有多次偷竊案底
現年36歲被告鍾少玲,任職酒樓侍應,月入5,000元,控罪指她於上月28日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的萬寧內,偷走六杯芒果布丁、18粒電芯和一盒牛黃解毒片。控方庭上指出,被告過往有多次與本案性質相同的案底。
被告早前求情時情緒激動,強調自己是為了幫助親人才犯案。她更向裁判官訴說其淒慘身世,父母在四川地震中遇難身亡,兄長和姪女亦告受傷,但兩人仍居住於汶川,據知兄長和姪女正在一個無水無電的帳篷內度日,生活困苦。律師表示,被告兼職侍應,月入只得5,000元,無奈之下只好偷竊有關物品,希望趁暑假回鄉時相贈,被告現已知錯,並承諾不會再犯。
控方案情透露,案發日傍晚5時許,萬寧經理在舖內招呼客人時,發現被告拿著手袋在貨架旁走來走去,不停東張西望,形跡可疑。不久發現被告先後將涉案的三種物品偷偷放進自己的手袋內,然後沒有到櫃台付款就離開店舖。經理立刻上前阻止,指被告偷竊,並在她的手袋找回涉案的物品。被告懇求經理給予一次機會,不要報警,她願意付款,但遭經理拒絕,他帶被告返回辦公室並致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