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日前,河南許昌縣一位尚不滿十六歲的少女,竟向當地公安機關謊報父親兩次強奸自己。這個事件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
據了解,在女孩的記憶里,幾乎沒有「父親」這個概念,唯獨有繼母趙某對她的關心和照顧。早在幼年時期,其父母就已離婚,而父親武某更因強奸、盜竊兩度入獄坐牢。二00四年,女兒原本平靜的生活卻因刑滿釋放的「陌生」父親而走進「黑暗」:出獄后,武某不僅酗酒,更變本加厲地在醉酒后以毆打女兒、妻子的方式發泄不滿。
家庭暴力讓女兒對父親產生了嚴重的排斥心理,怨恨讓她不顧一切地選擇報復,當想到強奸可以判人重刑,她便毫不猶豫地決定讓自己當回「受害人」。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女孩來到公安機關報案,咬定父親強奸自己。
「我不愿再見到他,他帶給我的只有恥辱和傷痛!所以,我只有通過這樣的方式讓父親再次入獄,才能讓我們家恢復以往的平靜。」面對記者采訪,女孩如是說道,她的臉上有著與其年齡極不相符的堅決表情。
最終,經檢察機關認真審核證據,證明此案系一起虛擬的犯罪事實,由于她是未成年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辦案檢察官認為,家庭暴力事件只能帶給未成年人巨大心理障礙。他們尚未成熟的心靈很容易隨著外界環境「感染」,一旦「受傷」,對其進行心理疏導治療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中通社鄭州七月七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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