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據香港中通社七月九日援引《財經》報道,廣東省高院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近日已被「雙規」。
報道稱,這位五十八歲的法官楊賢才約在兩周前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派來的調查人員帶往北京,要求其配合中紀委相關調查。
楊賢才曾任廣東省高院刑一庭庭長,二零零一年擔任廣東省高院執行庭庭長(該庭後更名為執行局)。楊賢才在執行局局長位置上任職六年,于二零零七年九月離任,但仍擔任廣東省高院副巡視員(行政級別為副廳級)及該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據了解,楊賢才最後一次于公開場合露面是在今年六月十七日,陪同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周帆視察汕頭市龍湖區法院。知情人士表示,當天的座談會上,楊賢才仍然談笑風生,「並無異常」。
《財經》記者八日多次撥打楊賢才的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而針對楊賢才被「雙規」傳聞,廣東省高院宣傳辦工作人員則表示,「我們不清楚此事。」
有廣東司法界人士表示,楊賢才僅為副廳級官員,依慣例應為省紀檢部門管理,按理其級別尚不足以驚動中紀委,「或許楊本人只是其他更重要案件的一條導火索而已。」
另有廣東法律界人士透露,楊賢才落馬的事情在廣東法律界已經引起不少議論,各種傳聞紛紛。不過可以確信的是,其落馬與執行案件相關,而且涉案金額非常驚人。
有來自廣東法院系統的一種說法是,楊在一起執行案中收取了錢財後,仍不斷索賄,當事人「忍無可忍」,將其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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