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8月12日,中國杭州灣跨海大橋指揮部將撞擊大橋的新加坡籍貨輪「BITUMANEXPRESS」號船東SOLEADO公司及其經營者AEROMICSHIPING(S)船務有限公司告到寧波海事法院,要求兩被告共同賠償給大橋造成的損失共計人民幣7882157元。
據新華社杭州8月12日電,2006年8月11日中午,新加坡籍貨輪「BITUMANEXPRESS」號從嘉興乍浦二期碼頭附近海域走錨失控後,船舶右舷順流撞擊正在緊張施工中的杭州灣跨海大橋,造成大橋的引橋和北航道橋南高墩區結合部位混凝土承台、墩身及箱梁結構物毀損,嚴重影響了杭州灣跨海大橋的工程建設進度。根據大橋工程指揮部的申請,寧波海事法院依法對肇事的「BITUMENEXPRESS」貨輪實施了扣押,同時責令該船船東提供95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
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歷經兩年時間,經過數十次的協商談判,由於賠償數額差距太大等原因,終無結果。寧波海事法院王舜畢法官告訴記者,8月12日是法定的兩年訴訟時效期限的最後一天,大橋工程指揮部為了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得到法律保護,故將對方告到法院。據悉,寧波海事法院已受理了此案,經過調查取證後,將擇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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