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袁秀賢攝)
近日有律師界人士透露,河北省政府部門在三鹿毒奶事件遭公開揭露的早前曾與律師界人士開會,要求律師不要受理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訴訟,「保持距離」,導致河北省律師迴避和拒絕受害者索賠的委託。中國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主任吳革抨擊當地政府如此行為違反了憲法精神,違反了《律師法》,更是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本報記者楊清林北京二十二日電】
吳革說,憲法規定,公民依法享有辯護權,他們有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河北禁止律師為三鹿奶粉受害者訴訟的行為,不合乎憲法的精神,違反了憲法。
吳革指出,此舉同時也違反了《律師法》,干擾了律師的正常執業。「律師法明確規定了律師接受公民委託,代理訴訟的業務範圍,他們不僅可以接受受害人的委託,甚至死刑犯也可以委託律師為其辯護。」
吳革指出,《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訴權——委託律師起訴,以及實體權——獲得實體賠償的權利。「河北有關部門的行為名義上是干擾了律師執業的權利,實質上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訴訟的權利和獲得賠償的權利。」吳革說。
吳革指出,不允許律師接受三鹿奶粉受害人委託的決定,無論是誰作出的,都是違法的,應受到法律的處罰,律師可以直接通過訴訟保護自己的執業權利。
國家有義務提供法援
吳革並指出,根據國務院2003年9月1日實施的《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貧困人口、殘疾人、其他特殊的人群,可以獲得國家法律援助。
「此次三鹿奶粉的受害家庭大多都是中低收入階層,也屬於特殊人群,他們應該獲得國家的法律援助。」吳革說。
吳革說,對於三鹿奶粉的受害者,國家應該掏錢使他們獲得法律援助,得到法律的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