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葉盛茂對質【大公報訊】據台灣媒體七日報道: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艾格蒙扁家洗錢公文案,六日被收押禁見後,承審合議庭根據相關卷證,發現扁家大筆款項開始匯往海外,和葉盛茂二○○六年底、今年初兩度葉盛茂「示警」提供扁家洗錢情資有關,八日上午九時半,將以證人身份傳喚陳水扁出庭釐清。
「國安」人員七日前往台北地院勘察陳水扁出庭作證的行進路線,依據台北地院的規劃,陳水扁八日出庭作證,會依上次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的路線行進。
綠營盛傳陳水扁八日出庭後,會被收押偵辦。對此傳聞,台北地院表示,法官審判案件是採「不告不理」原則,亦即檢察官沒有起訴的被告,是不可能被法院審判、收押。
陳水扁明日出庭,僅是證人身份,合議庭傳喚他的目的,在於釐清和葉盛茂有無共犯圖利、隱匿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泄密等四罪。
未來若相關事證認定陳水扁和葉盛茂涉有「共犯」關係,合議庭才會在審結宣判葉盛茂案之後,依職權告發犯罪,將還沒有被起訴的陳水扁,移請檢察官偵查;若認定陳水扁沒有共犯關係,就不會做處理。
由於葉盛茂第一次交付扁家海外資產情資後,扁家不但開始大筆匯款到海外,黃睿靚也從那時開始在瑞士等國開戶,更加速資產匯款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