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據《財經》雜志報道,「黨校學歷不再享受同等國民教育待遇」。文章稱,「多年來關于‘黨校文憑’的效力爭議有了結論」——日前,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將此前「黨校學歷可以享受同等國民教育的有關待遇」的規定刪去。這意味著黨校學歷不再擁有學歷特權。
據了解,中國目前擁有各級黨校學歷的人多達三百二十萬,這些人都是中共各級官員。
新華網說,今年九月三日頒布的《條例》與之前的《暫行條例》「最引人矚目的當屬有關‘黨校學歷’相關規定的變化。」
《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黨校學歷是干部在黨校學績的一種標志。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舉辦的學制二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者,授予黨校學歷,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而在剛剛頒布的《條例》中,這一規定僅被表述為「黨校學歷是干部在校學績的標志。黨校學員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黨校學歷。」
《財經》雜志的文章認為,「這一顯著變化,結束了黨校和教育部門間持續二十多年的有關‘黨校學歷是否等同國民教育學歷’的拉鋸戰。」
專家認為,讀黨校與高考選拔的國民高等教育相比,就讀門檻要低。黨校學歷教育的本質是為不具備相應水平的人獲得文憑開方便之門,其本質是讓部分人享受了學歷特權。
中央黨校一位老師認為:「語句刪除不等于明確否定,辦學二十多年來,上至高層領導,下至普通百姓,多少學員在在這里畢業,很多已經享受了這個待遇很長時間,沒可能突然取消。」新的《條例》中就把黨校學歷待遇的語句刪除,可能就是為了淡化,但不等于否定原來的十號文件規定。」
香港中通社北京十月八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