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台北消息:台灣以金援換取巴布亞新幾內亞「建交」丑聞案,台北地方法院十三日上午開庭審理,除被告掮客吳思材外,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參事張強生,針對對帳單的內容進行辯論,但對于對帳單的交付地點,兩人說法不一。
穿著襯衫、卡其褲的黃志芳,今天騎著腳踏車現身台北地方法院,面對記者提問巴新案只簡單回應說,他是針對吳思材偽造文書一案來出庭作證,詳細情況不便多說。
另一頭,掮客吳思材的囚車也緩緩駛入地院,他在九月五日被以偽造文書和誣告罪起訴,成為巴新案遭起訴第一人。台北地院今天傳喚黃志芳和張強生,是針對去年一月間巴新「建交」款遭提領一空時,吳思材制作虛假的新加坡華僑銀行對帳單來欺騙台灣「外交部」,要厘清對帳單的來源。
針對對帳單的問題,黃志芳證稱有關細節都是委由前參事張強生處理,至于對帳單遭到偽造,黃志芳表示他是台北地檢署告知后,才知道是假的。張強生則承認一共拿到三份對帳單,第一份是他自己從新加坡拿回,時間是二00六年九月;第二份是十一月,金紀玖或吳思材給的;第三份是吳思材給的,時間是二00七年九月,他確定第二份及第三份對帳單交付地點不在新加坡,而是在台北。張強生並具結表示,有關新台幣十億元款項的下落,他一直進行催討,之前並不知對帳單遭吳偽造,也不知道錢已經被吳思材領光。
被檢方指控假「建交」案談判破裂名義,偽造新加坡華僑銀行與掮客金紀玖聯名帳戶帳單的吳思材,堅稱對帳單是在新加坡拿到的,他已隨即將對帳單交給台灣的「外交部」人員,其中一次還是在旅館大廳交付給張強生本人。
被羈押五個多月的吳思材身形消瘦,對于辯論庭的問題,不是搖頭就是請律師回答;他否認偽造對帳單,表示單據是別人拿給他的,地點在新加坡,有意將本案導向台灣是否具有審判權的爭議。庭審在近中午結束,合議庭訂本月二十三日下午宣判。
香港中通社十月十三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