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台北消息:民進黨廉政會日前針對陳水扁牽涉海外洗錢案,做出一審有罪就除名的裁決,陳水扁十四日透過扁辦發出一封公開信,直指民進黨廉政會除名處分越權,並且要求民進黨清查所有曾經參選公職的同志,選舉結余款有無核實申報,不能「選擇性辦案」。
據香港中通社十月十四日電,針對民進黨廉政會所做的裁決,陳水扁十四日以一封給廉政會全體委員的「私函」,公開刊載在凱達格蘭學校的網站上面,對民進黨廉政會的裁決公開嗆聲(反對、抗議)。
陳水扁指出,對廉政會所做的裁決敬表尊重,但針對裁決主文第一點:「被檢舉人未誠實申報選舉結余款項並匯出海外,構成違反廉政行為。」陳水扁聲稱,「本人未誠實申報選舉經費、且有部分選舉結余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我的太太私自匯留國外,相關事證是否構成違反廉政行為,本人尊重貴會的裁決」。
但陳水扁同時強調,本案是由廉政會主動檢舉、自行調查后做成裁決,所以建請廉政會以相同的標準,針對選舉經費是否申報核實主動進行調查,所有曾參選過公職的黨員同志一視同仁,不能選擇性辦案,更不可有差別待遇,如此才符合社會各界對廉政會的期待、及民進黨的「清廉」價值。
陳水扁並質疑廉政會提出的一審有罪除名的裁決,已經違反並逾越廉政會職權,若廉政會堅持原裁定,希望廉政會也能秉持相同的標準,針對類似的個案,包括眾多以貪污罪嫌起訴的其他黨員同志案件,做出一致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