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雜誌有個正式撰稿人,名叫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他是牙買加一個非洲黑奴和一個白人種植園主的後代。他自己生長在加拿大,如今因一連出了三本改變因襲觀點的暢銷書而在美國出了名。最新一本書名為《超凡者》(Outliers),與其說是其自傳,不如說是一冊勵志書,尤其在「成功」、「天才」等概念上發表了獨特見解。
一般人都認為成功主要來自天賦才能,沒有天才就不會有成功。格拉德威爾則認為,生來的才能和一定的知識固然重要,但天才並非唯一或最為重要的東西,真正有用的是普通的實踐經驗。他舉例說,比爾.蓋茨之所以能成功,主要是因為他有幸上了一所給他大量時間練習做電腦程序設計的學校,──在他自己開辦公司之前,他就已經在電腦程序設計上花費了一萬多個小時。披頭士們毫無疑問是有音樂天才的,但他們也確實比別人付出了更多的心血。他們之所以能成為「披頭士」,是因為被偶然邀請去德國漢堡表演,在那裡他們一晚上演五小時,一周演七天,正是這初次演出機會使他們最終放出了異彩。 格拉德威爾認為,成功不是個人天才的必然結果,而是由許多其他因素──家庭的、朋友的、歷史的、地理的、環境的、文化的和各種偶然的因素綜合的結果,是各種有利條件逐漸積累的成果。有的人智商極高,終因缺乏其他因素而成了凡夫俗子。如在密蘇里州一個鄉村養馬場有個名叫蘭甘的人,他的智商高達一百九十五(愛因斯坦也只有一百五十),可在他成長的環境裡沒有任何人、任何因素能幫助他使其超凡天資得到發揮,所以也就不可能大有作為。格拉德威爾寫道:「沒有一個人,──不管是搖滾明星,不管是職業運動員,不管是電腦軟件億萬富翁,甚至不管是天才人物,──是自己單槍匹馬取得成功的。」
格拉德威爾將所有人的成功都歸之於「一萬小時準則」(the 10,000──Hour Rule),也即任何領域中成功的關鍵都與天才無關,要的只是實踐,一萬個小時的實踐,──十年一周二十小時的長期磨練。
這個準則也許並不新鮮,偉大發明家愛迪生早就說過:「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中國人也早就有「十年磨一劍」、「坐十年冷板櫈」等箴言。今天,格拉德威爾的「準則」之所以在美國引起很大反響,是因為如今在美國到處流傳著「靠自己的天才成功的男子」(大多是男人,而非女人)的神話,「一萬小時準則」無疑是對這種神話的令人警覺的挑戰和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