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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发新政遏楼市:房价波动大问责区县 不给炒房者贷款

2018-06-28 14:16:43 作者:孟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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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购房者热度不减,龙湖两江新宸开盘售罄(孟冰 摄)

今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出台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这是重庆在出台《关于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严管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再次“出手”。《通知》强调,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并以附件形式,对区县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等11个部门进行工作责任分工。 

《通知》重申了诸多举措,如加快编制重庆主城区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有序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主城区住房用地供应,控制新出让土地开发强度,推出高品质改善性住房用地。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办理,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构成闲置土地,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严格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其用地供应,新供应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新建商品住房要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对在主城区购买独栋住宅或高档住房的人员,以及购买普通住房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严格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严格审查开发企业土地竞买资金来源,严禁利用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保险资金等资金用于缴纳竞买保证金;严格执行主城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政策,在主城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开展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专项治理,严禁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或场外配资,防范个人消费性贷款(含以房抵押贷款、网络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严格审查开发企业开发贷款资格,审慎发放开发贷款;对已经拥有2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重庆市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开发企业要在办理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公平公正销售全部房源,支持首套刚需购房客户优先选房,不得预留“关系房源”“内部房源”,不得按购房付款方式安排选房顺序。 
严查严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商品房蓄客、销售和中介行为;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炒卖房号、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查处造谣传谣、炒卖房号、非法集资、造假骗贷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造谣传谣制造恐慌、组织“炒房团”炒房等行为,净化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此次“出手”是为认真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的调控要求,贯彻住建部《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住建部近期约谈有关城市的要求,以及贯彻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实施房地产市场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要求,结合重庆实际情况,坚持满足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授王林表示,落实地方政府和市级部门的工作责任,将有利于形成调控合力,有利于更加深入地落实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有利于实现稳房价等调控目标。 
 
回顾一年多来重庆房地产市场情况,重庆房价上涨开启的时间相对一、二线城市晚一些,有输入性上涨的因素,也受到成都、武汉等周边城市限购政策挤出效应的影响,重庆及时有序出台了房产税、增加土地供应、调整住房公积金、出台限售政策等方面的调控政策。据了解,该市从今年5月16日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华美翡丽山、书香溪墅等项目涉及的7家开发企业采取了暂停网签等行政限制措施,处理并曝光造谣传谣、收取“茶水费”“指标费”的链家、中原、大泽、到家了、美联、恩居等6家中介机构,相应门店被停业整顿一个月,违规中介人员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责任编辑: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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