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中国 > 正文

港专协:视情形宣布作废很必要

2018-08-20 03:17:42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张宝峰北京报道:19日公布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全文详细说明了申领居住证的方方面面。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规定四种情形下,包括“可能对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等情形,居住证应当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对此,在京工作多年的香港专业人士(北京)协会会长冯国佑对大公报说,这项规定十分必要。“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虽然与内地的交流互动不断加深,但仍有小部分人执迷不悟,不时给祖国和特区找麻烦出杂音。”

  冯国佑认为,国家的政策出於赤诚,亦应是面向那些爱国爱港的同胞的,因此对於那些表现出不当言行的人,必须有这样“可进可出”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祖国福利真正落到那些爱国爱港人士的身上,这既是对这部分群体的关爱和保护,同时对那些不合时宜者也是一个警策。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