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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范冰冰案件:震慑高收入者逃税新闻 促税收公平

2018-10-03 17:48:17大公网 作者: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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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处罚结果落地,补缴税款加罚金8.8亿元人民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院孙刚表示,这是近年内地处罚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向高收入群体偷逃税行为敲响警钟,长远看可能带动针对高收入群体收税证券制度的改革。 

此次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孙刚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初次被查处并及时补缴税款和罚金后,可不予追究刑责。过去几次影响较大的偷逃税案件,都是在足额补缴税款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孙刚认为,从罚款看,此次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税法规定最高罚款5倍。孙刚认为,处罚力度相对较大,尤其是对阴阳合同的行为处以4倍罚款,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孙刚认为,实际上,目前高收入人群通过成立公司等方式避税的行为较为普遍,也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这也导致出现个税成为工薪税、高收入者少纳税的不合理现象。此次事件令高收入群体的不合法行为大公于天下,也引发高层和有关部门的关注,未来势必会带来税收征管的改革,比如现在对影视业就采取查账的方式征税,而未来的影响将不仅限于影视业。 

孙刚认为,未来有关部门对于高收入群体的避税行为,比如将个人转为公司收入、1元年薪、分拆合同等,都将采取措施,以加强征管、促进税收公平。 

此外,此次事件还将有很强的震慑作用,国税局还要求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并启动对相关税务部门负责人等问责程序,无论对纳税人还是征管机构都会提到威慑的效果,督促未来依法纳税、地方依法执政。 

列表: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回顾 

今年5月28日 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公开抨击演艺圈“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现象,披露了一份高额片酬合同,其中出现艺人“范冰冰”字样,显示酬金为1000万元。崔永元随后称演员签订“大小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本人号称值千万。而大合同是五千万元。” 

5月28日 范冰冰工作室事发三小时后发布声明谴责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并称未采用“大小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拍摄4天片酬6千万为谣言。 

6月初 国家税务总局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 

6月27日 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提出加强对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 

7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再发文,要求影视行业从业者应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9月初 横店各影视工作室陆续收到税务局通知,从2018年6月30日后,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方式将改为查账征收。 

10月3日 税务部门公布对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查处结果,同时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3个月未公开露面的范冰冰于微博发表致歉信表示,对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记者海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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