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在京港澳台居民12月起可享北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018-11-27 20:49:37中新社 作者:杜燕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日表示,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京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将享受北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为了给在北京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9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在朝阳公安分局呼家楼派出所举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来自台湾的郑博宇(中)、香港的蔡智恒(左2)和澳门的林蔚妍(右2)成为北京首批领取居住证的代表。中新社发 钟欣 摄

根据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北京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均可以享受北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开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其中,港澳台居民在北京实现就业的,其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为准。在北京中止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到就近的街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北京市各区人力社保局将针对各级窗口经办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打造方便快捷的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港澳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他们在北京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