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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拿绿卡 国家监委引渡第一案姚锦旗:外逃生活太凄凉

2018-12-01 03:18: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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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月30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新华社

11月30日,在中保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下,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中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业内专家表示,这次引渡一方面说明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监察委设置与国际接轨,利於与其他国家制度对接和交往协调。另一方面,这亦是良好开端,将来任何潜逃在外的腐败分子注定无处可逃。/大公报记者 张宝峰北京报道
 
1956年出生的姚锦旗曾任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於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办案机关对姚锦旗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8年10月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同意向中国引渡姚锦旗。
 
嫌犯:外逃生活太淒凉
 
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姚锦旗被成功引渡回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功实践,也体现了近年来中国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成果。
 
11月30日上午9时,姚锦旗在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面对媒体採访说,“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亚绿卡,今年还提交了入籍申请,本以为终於自由了,没想到一上‘红通’,没多久警车就开到了我面前。外逃生活太淒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回顾过往13年,被抓是必然的。拖在那裏,只会把自己拖死,断了后路。”
 
据中央追逃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姚锦旗案中,中方以国家监委名义提出引渡请求,得到了保加利亚方面的尊重、认可和支持,并非常及时、快速地做出了反馈。当前,中国已与50余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并与不少国家探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础开展引渡合作。
 
专家:中国影响力与日俱增
 
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11月30日接受採访时表示,一方面,作为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它充分说明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监察委的设置更加与国际接轨。相比以往纪委这样的党的机关,监察委显然更加国际化,更有利於与其他国家进行制度对接和交往协调。另一方面,虽然今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但中国所面对的整体国际形势是看好的,中国的国际地位与国际影响也前所未有地得到加强提升,因此这次引渡也体现出中国在与其他国家打交道时更有力度与影响。
 
“这次引渡可以视作一个非常良好的开端。”张希贤说,从这次引渡来看,将来中国在反腐败追逃方面,必将坚定不移地进行到底,任何潜逃在外的腐败分子注定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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