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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锦旗案”打通反腐“三重门”/张宝峰

2018-12-01 03:18:4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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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锦旗案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不仅因为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更因为这背后所打通的“三重门”。

  首先,今年3月,国家监察委成立,彻底打通了中国国内反腐“体制门”,监察委整合此前分散在监察部门、预防腐败部门以及检察机关的反贪职能,并与纪委实现合署办公,“横向打通”加上“纵向贯通”,另包括海外追逃在内的反腐败工作,在监察委领导下,更有力度更具效能。

  今年4月24日,“天网2018”行动启动;6月6日,50名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对外发布;6月22日,赖明敏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到案“百名红通人员”;7月11日,许超凡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8月23日,国家监委等五部门首次发布“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引发投案自首连锁反应……这些事实雄辩地说明了中国监察体制改革打通“体制门”后所释放的强劲治理效能。

  其次,“姚锦旗案”还折射出中国监察体制改革所打通的“国际门”。以往人们印象中,从国外引渡违法犯罪分子,总是颇费周折。反观此次“姚锦旗案”,从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到姚锦旗被抓获,再到引渡回国,全程不到两个月,速度之快、流程之顺,十分鲜见。对於个中缘由,其实中央追逃办有关工作人员已有所披露:“本次姚锦旗案中,中方以国家监委名义提出引渡请求,得到了保方的尊重、认可和支持,并非常及时、快速地做出了反馈。”毫无疑问,正因监察体制改革打通国内反腐机构设置与国际接轨的大门,才促使这次引渡如此顺畅高效。

  最后,“姚锦旗案”还打通了中国海外追逃“未来门”。如果说以往海外还存在“法外之地”,那麼伴随中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各项改革不断释放制度红利,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较以往在国际化、法治化方面的显著提升,未来那些逃逸海外的违法犯罪分子必然无处遁形,必然要接受他们应得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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