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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切割基本法与宪法是自欺欺人

2018-12-10 03:18: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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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栗时生报道:前中联办法律部部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今年五月在香港出席一新书讲座时,提及基本法产生至今的六次人大释法,认为释法符合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符合香港社会发展需要。他提到,香港有人对人大释法有所误解,以为是要跟香港过不去,但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释法都非常谨慎和克制,不会轻易释法。

  王振民在讲座上以“新宪制带给香港什麼变化─以‘人大释法’和‘人大决定’为例”发表演讲。他表示,宪法是国家主权最集中的法律体现,国家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必然带来国家法统和宪制的恢复,即恢复宪法对香港的效力,把基本法孤立於宪法,试图把基本法打造成独立於国家宪法的“香港宪法”,都是对“一国两制”的误解和歪曲,“任何试图切割基本法与宪法的关係、香港特区与国家宪制关係的行为都是学术和政治不诚实的表现,都是自欺欺人。”

  “没有违法,就没有释法”

  王振民提及1990年基本法产生后的六次人大释法,强调每次释法都使基本法可以解决新问题,做到与时俱进,而人大释法并不影响香港特区的独立司法权,亦不会推翻特区法院此前作出的判决,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制度安排。

  谈到因梁颂恒及游蕙祯违法宣誓而引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王振民表示,“没有违法,就没有释法”,先有挑战基本法、违法的行为,才会有释法去解释基本法,“如果好好去宣誓,人大常委会怎会去释法呢?所有麻烦是谁带来的?”他认为,有关人士自己应先作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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