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内地 > 正文

可带出境禁带入境 首三个月宽鬆执法

2019-02-14 03:18:4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杨州、林海莹报道:政府以“禁卖不禁食”方式打击电子烟,而不论香港市民或旅客,均不可携带有关产品进入香港,换言之,电子烟民外遊时“可带出,不可带入”,入境时被查出,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半年。海关会在新法例实施首三个月设宽限期,入境旅客被检查后愿意放弃产品,则会宽鬆处理。

  获手令可“拉人封艇”

  食卫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表示,倾向效法新加坡,在口岸设回收箱收集相关产品,当法例生效后,若入境旅客愿意把产品放入箱内,便不属违法,而在法例实施首三个月会宽鬆执法,阮强调不容许以“自用”为由带产品入境。对於“禁卖不禁食”,阮解释不想造到太扰民,亦不想令吸电子烟、加热烟的人成为罪犯,仅针对销售层面。

  新法例更赋予卫生署有“拉人封艇”的执法权力,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管封萤称,若遇到不合作行为,包括拒绝提供个人资料等,控烟酒督察有权扣留有关人等及没收产品,并转介警方跟进;取得裁判官手令下可进入任何非公众地方调查,但不包括住宅範围。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认为,条例细节仍需商讨,确保市民可清晰知道界线,免得有灰色地带,令人铤而走险。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则忧虑如何杜绝黑市电子烟问题。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黎流栢表示,过去一年海关截获5340万支私烟,当中800万支为电子烟及加热烟,佔整体约15%。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