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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程审批时间减半至120日内

2019-02-21 03:19:0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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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推动家政服务增加供给、提高质量的措施,促进扩内需、惠民生。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立足更多向市场放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会议决定:

  再取消25行政许可事项

  一是聚焦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再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些产品註册初审等25项行政许可事项,将一些职业的执业註册等6项许可权限下放至省级或以下政府部门。既简化程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也有利於把政府监管更多聚焦安全等重要方面。

  二是在试点基础上向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一规範的要求,对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行告知承诺、区域评估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制度,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範审批运行。上半年在全国做到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会议还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在制定前,要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努力使拟制定的法规政策更有针对性。在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听取有代表性企业的意见,意见採纳情况要及时公布或反馈。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设置缓衝期,为企业执行留有必要的準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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