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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十举措强化湾区法律服务

2019-02-22 03:18: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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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共同为《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正式启用揭牌\大公报记者何花摄

  粤港澳三地将共同推进法律仲裁服务互联互通。21日,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发布《关於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十大措施》《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同时启用2019《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十大措施包括在法人治理机制中进一步强化香港因素、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联合港澳共同服务“一带一路”、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在深圳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大公报记者 何花深圳报道

  其他措施还包括以规则创新推动制度融合;发挥平台优势,提升合作水平;创新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联合培训,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深港合作重点区域。

  发布会上,深圳市副市长黄敏为新聘任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先生颁发了聘书。

  港澳仲裁员147名 佔逾三成

  SCIA此次更新的名册,基本实现了仲裁员“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来自香港和澳门的仲裁员达147名,佔比三分之一。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常务副主席刘晓春博士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大措施进行了解读。刘晓春指,第二届理事会现任十三位理事中,有六名来自香港,其中包括梁爱诗、梁定邦、王桂壎等知名大律师。SCIA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涉及香港当事人的案件数量稳居涉外案件首位,香港法院受理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中SCIA也连续多年排名第一,且支持率为100%。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以来,在该院接收的涉外仲裁案件中,始终将香港设为默认仲裁地。未来,该院还将在大湾区内力推其他地区适用此规则,鼓励中外当事人适用香港法律。此项规则创新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香港专业人士以仲裁员、代理人或者专家证人等角色,参与深圳国际仲裁业务,共享内地法律服务市场机会,共同面向世界,共建国际争议解决高地。

  资源融合创新争议解决机制

  深圳国际仲裁院在2013年牵头粤港澳三地15家重要仲裁调解机构成立了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其轮值主席由粤港澳三地机构轮流担任。至今,该联盟已成立5年,解决了大量的跨境商事纠纷,仲裁和调解的当事人来源国已经达到了118个。

  此次发布的《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是《纲要》出台后,三地首次联合发布解决纠纷的规则。根据规则,联盟各成员可在案件受理和处理方面建立实质性的紧密合作,发挥联盟的平台优势,融合粤港澳三地的法律资源,切实满足跨境当事人争议解决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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