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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无我”彰“大公无私”境界

2019-03-25 03:18:2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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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意大利出访的习近平,被问了一个问题:“您当选中国国家主席的时候,是一种什麼样的心情?”习近平回答:“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如果查古籍,“无我”的概念在道家和佛家的用典中较多。《莊子.齐物论》中就有句话:“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意思是有“我”这个主体在,就有分别,一有分别,世间的种种情态便产生了。《莊子.逍遥遊》也说过:“至人无己”。

  “无我”思想被佛家发扬光大:只有彻底“无我”,才能截断生死轮迴。到了清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谈到中国诗词的美学境界时,用了“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而“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习近平所说的“我将无我”,处理的同样是“物”和“我”的关係。不过,他对“无我”一词的化用,可以说是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习近平说的“无我”处理的就是“我”和集体、“我”和他人的关係。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政治家,一个共产党员,如何认识“我”。《党章》总纲有规定:“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前一个利益可以说是“公”,而后一种特殊利益就是“私”,是“我”,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说的就是“大公无私”,也就是“无我”。 (学习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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