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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网约护士”实名制

2019-04-06 03:18: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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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网约护士”需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网络图片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广东省卫健委4日称,该省确定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等9市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网约护士”)和服务对象通过人脸识别等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并为“网约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实现“一键报警”。

  根据《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网约护士”需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需具备或已依讬可提供相关护理服务的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实施方案》规定,要为从业护士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与试点医疗机构保安室或当地警务室联动的一键报警装置,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

  此外,相关医疗机构还需探索建立服务对象黑名单,将服务对象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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