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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劣疫苗拟最高罚3000万

2019-04-21 03:18: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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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中国疫苗管理法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为加大违法成本,草案二审稿提高罚款额度,规定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二审稿规定,生产、销售的疫苗属於假藥的,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五百万元以上三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审稿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为规範预防接种行为,二审稿明确“三查七对”要求,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範的要求,严格核对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种。

  民法典拟规範基因研究

  会议还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二次审议。针对开展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可能带来人体生命健康安全和伦理道德方面的风险,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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