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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拟试点港澳仲裁员推荐聘任

2019-04-24 03:18: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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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南沙法院在一宗商标侵权案中引入来自香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黄宝仪广州报道:自贸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宣传活动23日举行,同期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纲要(2019-2021)》(下称《纲要》),南沙将通过三年规劃推动法治机构建设全面升级,并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提高港澳籍专业人士法律服务参与度,并试点开展首批港澳仲裁员推荐聘任工作。

  推动粤港澳法治融合发展是《纲要》的主要内容之一,南沙将通过加强粤港澳法学理论和法律合作研究、深化涉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提高港澳籍专业人士法律服务参与度等措施,推动粤港澳政策法律规则对接,提高自贸区司法国际公信力。

  为此,南沙建立完善聘任港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制度,发挥全国首个试点开展聘任港澳人士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优势,试点开展首批港澳仲裁员推荐聘任工作,加快制定聘任港澳仲裁员“1+5”制度及配套文件,发挥港澳仲裁员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专业优势和法治作用。

  南沙还将建立“一园区、两联盟、四中心”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推动南沙现有的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入驻,逐步引导会计、律师、公证、评估、税务、设计、谘询等高端专业服务企业进驻法律服务集聚区。

  同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常态化运作,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盟,推动设立大湾区海事法律审判中心、大湾区互联网法律审判中心、大湾区行政法律审判中心和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审判中心并落户南沙,把南沙打造成为国际法律服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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